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讨债不成拘禁他人 “有理人”变涉罪人_环球精选

2023-05-12 22:05:04 来源:搜狐号-信息新报


(资料图片仅供参考)

讨债不成拘禁他人 “有理人”变涉罪人

朋友借钱不还,两男子竟然联合他人非法拘禁朋友。本来自己是合法的债权人,如今却站上被告人席。近日,淮南市大通区人民法院审理一起非法拘禁案件,被告人王某、承某、李某因犯非法拘禁罪获刑。

陈某和被告人王某、承某平日里关系十分要好。2017年,陈某因生意资金周转不开陆续向王某、承某借款60余万元,后经营不善,持续亏损,无力偿还欠款。其间王某和承某多次向陈某索要欠款,陈某也承诺尽快偿还,但却始终不现身。

王某和承某怀疑陈某有意躲避债务,两人合计在陈某的小区守株待兔,找陈某要个说法,但是两个人又担心控制不住场面,于是电话喊来了共同的朋友李某。三人在陈某的小区发现陈某后,迅速将其强行带上车,并开车前往大通区孔店乡某宾馆。三人在宾馆内,质问陈某为什么不还钱,陈某说自己真的没有钱,希望宽限一段时间,并要求三人放自己回家。王某和承某不放人,并且轮流看守,李某威胁陈某不还钱不能走。王某为了防止陈某逃跑,用铁链和锁将陈某的脚踝和自己锁在一起,直至31个小时后,陈某才得以离开。

案发后,王某、承某、李某主动投案,如实供述,承认自己非法拘禁的犯罪事实,并取得了陈某的谅解。

法院审理后认为,被告人王某、承某、李某为索要债务非法拘禁他人,其行为已构成非法拘禁罪,应依法惩处,又因为三人主动投案,综合考量后对三人判处缓刑。最终判处王某有期徒刑六个月,缓刑一年;承某有期徒刑六个月,缓刑一年;李某拘役三个月,缓刑六个月。(通讯员 魏小雨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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